一、招录岗位、人数及
16个岗位均为街道财政保障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
单位 |
招录岗位 |
人数 |
岗位具体要求 |
斜塘派出所 |
巡逻防控 |
8 |
限男性 |
娄葑派出所 |
巡逻防控 |
2 |
限男性 |
阳澄湖半岛派出所 |
巡逻防控 |
2 |
限男性 |
阳澄湖半岛派出所 |
内勤 |
1 |
限女性,中共党员、熟悉电脑操作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|
交警大队娄葑中队 |
交通协管 |
1 |
限男性 |
交警大队唯亭中队 |
交通协管 |
1 |
限男性 |
交警大队胜浦中队 |
交通协管 |
1 |
限男性 |
二、招录基本条件
1、年龄为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即 1984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),高中及以上学历,限苏州市区户籍(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,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);
2、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,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,服从组织安排和分配;
3、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,法律观念强;
4、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,机警敏捷,无残疾,无口吃,无色盲,无重听,无纹身,肤表无异常,无传染性疾病。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。其他体检所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和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的通知》执行。
5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(1)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(2)曾被行政拘留、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;
(3)曾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;
(4)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(5)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;
(6)直系血亲、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;直系血亲、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;
(7)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报录程序和方法步骤
本次招聘分为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、面试、体能测试、体检、考察等过程。
|